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助理巡视员王凤春说:“可再生能源是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目前主要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中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潜力很大。据国家发改委有关单位测算,在今后20年—30年内,具备利用条件的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量,预计每年可达到8亿吨标准煤。”
水能算不算“可再生能源” 全国人大代表、皇明太阳能集团总裁黄鸣说:“几次讨论会上,对这个问题争论得颇为激烈。目前这部法律里没有对其作出明确,只是在第二条里加了一句‘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大中型水力发电属于‘常规能源’,一般来说,5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才能纳入可再生能源体系。”
王凤春说:“现阶段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本比较高,国家必须给予必要的扶持。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因此,法律分别就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财政贴息贷款,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提供税收优惠等财政扶持措施作了规定。不过,由于可再生能源法是‘政策框架法’,其有效实施有赖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适时出台配套的行政法规、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发展规划。有关部门应当抓紧研究起草相关的实施细则。”